重庆同辉科盛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氧化亚氮生产装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同辉科盛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氧化亚氮生产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公示
《重庆同辉科盛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氧化亚氮生产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EWlY-gD7_POn29HBLq8wQ?pwd=sv85 提取码: sv85
(2)现场公示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同辉科盛气体有限公司办公室内(涪陵区白涛街道哨楼村4组100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同辉科盛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氧化亚氮生产装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Vf_RlQkJ40zxUosOr78eA?pwd=q8iv 提取码: q8iv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23687008
Email:80974397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1日。
重庆同辉科盛气体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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